各市文广新局(文化委员会),省直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安徽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验时间
2015年4月8至2015年4月10日。
二、核验范围
经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已履行登记手续,领取《安徽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三、核验内容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登记项目、出版情况、出版质量、遵纪守法情况等。
四、核验材料
1.《安徽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原件;
2.2014年出版的最后一期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样刊1本(2014年度已报送样刊的单位不需要带样刊);
3.2014年度工作总结1份;
4.《安徽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度核验表》(在原安徽省新闻出版局网站下载)2份。
五、核验程序
1. 省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单位请将年检材料于2015年4月8日至9日直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年度核验窗口核验。
2. 各市文广新局(文化委员会)负责通知本地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对年度核验材料的初审,在《安徽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度核验表》上写出初步核验意见并加盖公章,按《2014年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核验时间表》的规定时间,将核验材料汇总(含一份汇总表格)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年度核验窗口核验。
3.对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分别由各市文广新局(文化委员会)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处通知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六、核验要求
1. 各市文广新局(文化委员会)和省直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地按核验程序,做好材料的填报和审核工作。
2.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度核验合格者可继续出版,不合格者收回《安徽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停止出版;逾期不办理年度核验手续者,按自行注销处理。年度核验通过后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名单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3.《安徽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度核验表》作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数据库的基本资料,请各单位认真填写,要求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4.2013年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省直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由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送至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并提出是否准予继续出版的意见;市直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由主管部门向市文广新局(文化委员会)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由市文广新局(文化委员会)提出是否准予继续出版的初审意见。经审核不具备出版条件的,将注销《安徽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度核验中遇到的问题及情况,请及时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处联系,联系人:李麟,电话:0551-62822201 ,13505513795。
七、核验地点
省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合肥市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口),电话:0551-62999772、62999773。
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2月27日